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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新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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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五章 中枢之要(五)
《大唐新秩序》
作者:八宝饭
更新时间:2024-01-20 08:02:47
字数:7028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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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,尚未登基的太宗皇帝平灭王世充后,受封为天策上将,准开天策府,由是开启了一段为期不到五年的“幕府”统制时代。

    天策府既是朝廷承认的正式官署,同时也是太宗皇帝私人的幕僚机构,按照高祖诏令,天策府掌“国之征讨”,可自行委任官员,其中长史、司马各一人,从事中郎二人、军谘祭酒二人、主簿二人、录事二人、记室参军事二人,功曹、仓曹、兵曹、骑曹、铠曹、士曹等六曹参军事各二人,并配有令史、书令史、参军事(杂)若干。实际上将整个大唐的所有军事事务尽数容纳于其中,成为朝廷之内的小朝廷。

    如尉迟敬德、秦叔宝、程知节、刘师立、长孙无忌、房玄龄、杜如晦等等名臣,都在天策府中效力过,甚至干脆就是天策府培养出来的卓杰之士。

    太宗登基之后,天策府烟消云散,但其中的佼佼者,则作为太宗皇帝的发家班底,由幕后走上了执政的舞台,开创了灿烂辉煌的盛唐之世。

    将近三百年后,天策府再次出现在了世人面前,不免引起群臣们的诸多联想。

    臣僚们施展浑身解数,无不争先恐后的想要加入这个刚刚宣布恢复的官署,成为当今监国燕王的“亲厚班底”。就连如今政事堂排名首位的张濬,也忍不住寻了个机会当面试探李诚中的口风,想要辞去相位,出任天策府长史一职,但可惜的是,李诚中始终没有松口,让包括张濬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迷惑和不解。

    就在大伙儿猜测谁能够成为第一个“从龙之士”的时候,李诚中却首先向枢密院动手了。

    代宗永泰年间,大唐正式设立了枢密院这个机构,但此枢密院却非朝堂官署,而是内廷衙门,以中官掌枢密使之职,负责接收朝臣及地方表奏,并且宣达帝命,说白了,就是沟通内外朝的机构。

    枢密院非文非武,其实并没有什么实际权力,主要就是跑跑腿的事情。第一个执掌枢密事务的是代宗年间的宦官董秀,那时候董秀还不是枢密使,因为并没有这个官职,直到宪宗朝的宦官梁守谦执掌枢密事的时候,才被任命为枢密使。

    随着后来天子羸弱,宦权日重,枢密院才逐渐成为堪与政事堂抗衡的内廷机构,到了宦官废立天子成为“制度”之后的时期,左右枢密使常常代行天子权柄,朱批表章,其位更在诸相之上。这是宦官政治最兴盛的年代,左右枢密使与左右神策军中尉并为“四大内相”,可谓权倾天下。

    天复三年,梁王迁东都于洛阳,前后不到两个月间,将内廷中官几乎斩尽杀绝,从那以后,枢密院便名存实亡,而韩全诲、张居翰、张承业、张茂安这四个硕果仅存的宦官,也算是回到了本职岗位上,重新干起了伺候天家的勾当。

    李诚中重建枢密院之前,先恢复了宣徽院,作为服侍天家的机构,扮演“大内管家”的角色,将四个太监都安置在其中。然后,便以监国燕王的名义,代天子下发诏书。

    首先,李诚中重新设定了枢密院的职责,以枢密院掌全国军事,凡军国机务、兵防、边备、马政、军令、侍卫诸班直、内外军士招募、阅试、迁补、屯戍、赏罚之事,皆掌之。这条诏令相当于正式给枢密院赋予了军事职能,也就是将原来的燕王府军事参谋总署的职能转化过来,成为大唐的“军事统帅部”。

    在枢密院下,将原军事参谋总署已经较为完善的各司照搬过来,各升一格,设立虞侯部、教化部、作训部、后勤部,各部主官称为尚书,比照文官例,与六部尚书平级。

    原调查统计局一分为二,剥离非军事职能后称为军情寺,主官称正卿,加侍郎衔。原中南海警卫局改组为侍卫亲军司,主官称总管,加壮武将军衔。军情寺和侍卫亲军司受枢密院辖制,但直接向天子负责。

    枢密院下新设秘书监,掌文书协调转运之事,直接向各枢密使负责。主官称为正监,同加侍郎衔。

    由此,枢密院等同于军政方面的尚书省,其权之重,堪与尚书省持平。但军权非比民权,李诚中也不可能让人独居枢密使之职,故此,他设立了前后左右中五枢密之职,除中枢密使由自己兼任外,前、后、左、右四枢密使并列,无大小之分,遇事共决。四枢密使无法形成一致时,由自己判决,当自己不在枢密院时,可指定一位枢密使裁夺。

    天佑三年六月十五日,李诚中下达任命诏书,张兴重为左枢密使、姜苗为右枢密使、周坎为前枢密使、赵宏德为后枢密使,其中,张兴重兼任虞侯部尚书,姜苗兼任教化部尚书,周坎兼任作训部尚书,赵宏德兼任后勤部尚书,时人称为“枢密四相”。后来,李诚中在离开枢密院的时候,大多指定张兴重临时负责裁夺枢密事,因此形成以左枢密使为尊的惯例。

    李诚中赋予枢密院军事职能的同时,意味着变相削减了政事堂诸相的权力。

    三省六部制发端于西汉末年,最早形成的是中书省和尚书省,门下省则成型于三国。经过历朝演变,至隋文帝时,这套官职得以正式确立,本朝则发扬光大、日趋完善。后世人一般认为三省六部制中,尚书省权力最大,但其实不然。有唐一代,三省六部制的核心,不在尚书省,而在中书省。

    尚书省是没有单独接纳表奏之权的,所有的表章和奏本,都要首先送到中书省,由中书省进行批阅并附上摘要和执行意见后,再送门下省审批。这里面,最重要的就是“提议”之权,也是治权的核心。

    门下认为不妥,则予驳斥,发回中书重拟,如果门下通过了中书的提议,则交付内廷,由天子圣裁。一般到了这个地步,天子无有不可,于是批“可”,这个时候,尚书省才能见到文书,然后依照内容予以实施。

    中书省除了批阅奏章外,还承担着为天子拟诏的职责。天子有什么想法,必须经由中书省草拟,然后再发到门下省审批。比如天子说今天晚上我想吃鸭子,好吧,中书省据此草拟诏书,发给门下,门下省看了以后,如果觉得鸭子很贵,咱买不起,就可以直接驳回,那么天子晚餐就吃不到鸭子。当门下觉得鸭子不贵,可以吃的时候,这份诏书才能达到尚书省,由尚书省去采买。

    因此,大唐的圣旨里面是没有“奉天承运,皇帝诏曰”那一套的,那玩意不合法。正式的诏书里,开头就两个字——“门下”,意思就是告诉门下省,我想干什么,能不能干,你看着办。就好像现在写请示,抬头直接写你要发送请示的部门,比如“某某司局”、“某某领导”之类。皇帝向臣子写请示,这是制度!

   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就在于将过去的相权一分为三且相互牵制,变相的削弱相权。发言的人多了,皇帝就能利用起来,分而化之,这就是施行三省六部制的好处。

    但无论如何,中书省握有执笔之权,仅此一项,就令分化的相权又有了集中之势。本朝三百年来,中书令一直位兼首相之尊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(当然,李诚中穿越前后的这几十年,大唐朝廷已经差不多废了,属于不按常理办事的年代,可以暂时忽略不计。)除了门下省侍中可以勉强和中书令争一争外,尚书省的两个仆射几乎被排斥在了权力的边缘。如张说、裴炎、姚崇、李林甫、杨国忠等,都是以中书令而兼首相,以至权倾朝野。

    安史之乱后,大唐找到了防止中书令形成权臣的方法,即绕过中书省,直接授予低阶官员相位。比如委任某部侍郎、给事中、翰林学士、御史中丞等相对低阶官员以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的差遣,赋予他们可以在中书省、门下省断决处理事务的权力,也就是授予他们提议权和封驳权。由此将三省长官高高挂起,进而逐渐成为虚职,然后天子便可任意行事。

    看上去似乎抑制了相权,但其实质,却是对制度框架的极大破坏。一国宰相可以由皇帝随意任免,乃至小人幸进,这样的执政方式,能不乱套吗?按部就班有按部就班的道理,该走的程序必须要走,一名官员的能力和他所经历过的事务在绝大多数时候是成正比的。没有执政的丰富经验和对官吏体制的深刻认知,怎么做得好宰执天下的活计?

    因此,李诚中不打算沿用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那一套,他打算恢复旧制,想要进入政事堂,可以,先当上三省长官再说。

    李诚中折腾枢密院的目的,就是将军事职能从政事堂剥离,等于是对相权的进一步削弱。哪怕再有执笔权的中书令,在连番削弱下,权势就算很盛,却也无法做到总揽全局的地步。经过削弱后的相权,李诚中想要做的是,重新赋予其新的内涵——加重治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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